章程委员会(章委)成立后,整理了前两届会员对章程意见,拟出以下的章程。
目前,章委正收集会员对这份章程的意见。
会员若有任何疑问、意见或建议,可以留言让章委知道。
马来西亚理科大学华文学会章程
(自2009年x月x日生效)
第一章 名称
第一条:
1(1) 本学会定名为马来西亚理科大学华文学会(以下简称学会)。
1(2) 本学会国语名为Persatuan Bahasa Tionghua USM。
1(3) 本学会英语名为USM Tionghua Language Society。
第二章 宗旨
第二条:
本会宗旨如下:
2(1)培育智慧个体,建立美好社会。
2(2)发扬及维护文化。
第三章 会员
第三条:
会员将分为普通会员与荣誉会员两种。
3(1)(A) 普通会员
a) 所有在籍理大学生(不分种族、学位、院校)都可以申请成为普通会员。
b) 可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申请成为普通会员,并交由执委会做最后决定。
1. 参加小组活动,由该组委/坊委在会员大会前或必要时拟定小组的组员名单。
2. 参与特别活动成为筹委/工委
3. 卸任干部
c) 会员名单
1. 常年会员大会
执委会需在常年会员大会十四天前公布会员名单,如有任何遗漏,当事者须在会员大会至少三天前向执委会反映。
2. 特别会员大会
执委会将在特别会员大会七天前公布会员名单,如有任何遗漏,当事者须在会员大会至少三天前向执委会反映。
3. 紧急会员大会
执委会将在紧急会员大会48小时前公布会员名单,如有任何遗漏,当事者须在会员大会至少24小时前向执委会反映。
4. 会员名单将由执委会做出最后决定,逾期者将不受理。
5. 执委会必须向被拒绝的会员做出解释。
3(1)(B) 荣誉会员
a) 所有已经毕业的前学会会员可申请成为荣誉会员。
第四条: 会员权利
4(1)(A) 普通会员
a) 在会员大会、会员召集和小组会面有权利建议、发言及投票及有权利提名或附议任何职位候选人
b) 在十天前以书面通知总秘书,有权利知悉一切学会的记录。
c) 有权参与学会任何活动。
4(1)(B) 荣誉会员
a) 在十天前以书面通知总秘书,有权利知悉一切学会的记录。
b) 有权参与学会任何活动,除了:
i. 成为学会干部
ii. 提议、附议及投票
4(2) 会员必须履行的责任:
a) 维护学会的名誉与宗旨
b) 尊重与遵守学会的章程和条例
c) 普通会员出席会员大会 Read More…